武警上海总队制定接兵工作“十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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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14:35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张增光杨敏)为了加强对接兵人员的教育管理,近日武警上海总队组织270名接兵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 同时总队制定了接兵工作纪律“十不准”:不准擅自增加或减少接兵数量;不准随意降低标准和条件;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在住所单独约见应征青年及其亲属或单位走访;不准巧立名目收取费用;不准让征集对象及其亲属购买物品,提供交通工具、通信 器材等;不准购买走私、淫秽物品;不准到地方酒吧、发廊等场所消费娱乐;不准让新兵垫支经费开支;不准将未经走访的人员接入部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