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闻强奸犯出狱任保安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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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1:25 人民网 |
7月6日23时许,张某来到某大学家属区捡垃圾,时任该家属区保安队长的郑某发现她后,把她带到了保安室进行询问。在保安室内,郑某对张某进行殴打,并逼迫张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在张某强烈的反抗下没能得逞。7月7日,郑某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郑某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2004年12月19日被释放。昨天,法院对郑某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结束了自己刚刚获得的7个月的自由生活。(10月21日新文化报) 看完这个报道,十分惊讶,就是一个刚刚走出监狱的强奸犯怎能在短短的7个月就当上了保安队长?是他改造的特别好吗?从今天的犯罪事实看,非也,那么到底是为什么?保安队长关系保安人员素质提高,关系一个地方真正能否得到保安,我们的有关领导怎能如此轻率,让一个刚出监狱的强奸犯任队长?我看,无非两个原因。 一是我们用人规则有弊端。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竟然当上了保安队长,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他是怎么当上的?是靠狡猾的欺骗手段还是靠金钱的贿赂,还是靠关系的作祟,总之,我认为他能当上保安队长本身折射了我们用人规则中的一些弊端,就是被表面蒙混,被金钱打倒,被关系俘虏,说到最后是对用人没有一个很好的责任心,没有这个责任心就必然用不好人,就必然造成恶果。其实,强奸犯出狱后就任保安队长本身也是导致他犯罪的一个原因,小人得势就猖狂是我们的古训,因此,这个保安队长背后的提拔问题更需要追究。 二是我们负责该地区的派出所工作不认真。一般而言,地方派出所对地方保安都应该有基本备案,但是,我们这个保安队长是有前科的人,我们的派出所应该知道吧?如果不知道,那实在是工作太漏洞了,没有彻底调查;如果知道了没有制止,那么就不是漏洞而是失职,总之,是个工作不认真的问题,派出所对保安情况不认真,就会有不良分子混进保安队伍,形成潜在危害。这一点,我们的地方派出所必须惊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