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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类药品全市禁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3:50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王云清陈英杰记者冯博)20日,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从明年元旦起,九大类药品在锦州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届时,需要这些药品的患者须前往医疗机构。

  据介绍,从2006年1月1日起,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以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在我市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

  此外,注射剂、医疗用毒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其他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病毒药、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全市范围内凭处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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