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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制品标注“复原乳”厦门市场目前不多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4:07 海峡网-厦门日报

  生活情报

  国家新规定:10月15日以后,凡是使用奶粉还原生产的液态牛奶产品必须在外包装上醒目标明“复原乳”,并在配料表上如实标注所占比例

  本报讯 (记者 洪钧)“复原乳”也称“还原奶”,就是在新鲜牛奶或水里勾兑奶

粉而成的产品。日前,国家出台新规,10月15日以后,使用奶粉还原生产的液态牛奶产品,外包装上必须醒目标明“复原乳”字样。然而,一周过去,记者昨日走访我市沃尔玛、好又多、新华都等大卖场,发现超市货架上依然难觅“复原乳”标签。

  酸奶配料中标有“奶粉”字样

  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10月15日以后,凡是使用奶粉还原生产的液态牛奶产品(即通常所说的还原奶),必须在外包装主要展示面上醒目标明“复原乳”,并在配料表上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比例。10月15日之前生产的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通知还规定,在巴氏杀菌乳生产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

  记者昨日在新华都美仁宫店看到,10月12日生产的达能特浓酸牛奶上,“配料”一栏同时标有“鲜牛奶”、“奶粉”等字样。蒙牛乳业公司董事长牛根生也曾向媒体证实,他们在酸奶生产上以前使用过约20%的复原乳,不过接到国务院通知后已经停用了。奶业专家介绍说,现在市场上出售的所谓巴氏消毒奶、高温灭菌奶、酸奶等所用的原料并不都是纯鲜牛奶,许多是采用复原乳。比起鲜牛奶,复原奶在经过两次高温处理后,营养成分有所流失。

  达能、光明等品牌改用新包装

  根据规定,“复原乳”必须要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醒目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所占原料比例。

  但记者发现,大部分畅销品牌选择回避“复原乳”标签。记者发现,为了应对新规,光明、达能酸牛奶已经更换新包装。10月15日之前的配料表还是“牛奶、奶粉”,而10月15日以后生产的酸牛奶的包装配料上已经悄悄换成了“鲜牛奶”。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国务院规定出台后,光明和达能酸奶的原料已经全部使用鲜牛奶。而伊利、蒙牛酸牛奶的包装没有任何变化,都标注“鲜牛奶含量大于90%”。

  据了解,味全优酪乳10月18日、19日生产的新产品,包装上已经贴了“复原乳”的标签,但记者在厦门市场上并未见到该产品。

  多数消费者不了解此规定

  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他们对这一规定并不了解。陈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并不知道酸奶可以采用奶粉制作,如果乳制品真的标注了“复原乳”自己可能很难接受,“因为那样还不如直接喝奶粉算了”。

  而沃尔玛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个月底这项新规出台后,商场方面就已经着手和供应商接洽了,大部分品牌由于各品牌更换包装需要一定时间,以前生产的产品也仍可以流通至明年1月15日,因此厦门市场上暂时看不到“复原乳”字样。业内人士表示,在市场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更多的品牌会像光明乳业这样采用“鲜牛奶”代替“奶粉”作为原料,未来真正以“复原乳”身份面市的产品将不会太多。(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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