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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次用刑事手段严惩“老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4:55 新民晚报

  10∶00上海

  本报讯(记者宋宁华)51岁的干根良自作聪明将房子“一房二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是他没有想到,这种行为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今天上午10时,静安区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对他由司法拘留转为刑事拘留,这也是本市法院系统首次在集中执行中采用刑事手段严惩“老赖”。

  去年1月,干根良通过中介和徐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出售静安区一套房屋,徐先生为此支付了30%的购房款。可是3个月后,眼看房价一路飙升,干根良“胃口”也大起来,打算将房子“一房二卖”,在找到下家后,单方面和徐先生毁约。急着改善住房条件的徐先生只好向法院起诉。当年,一审法院就支持了徐先生的诉讼请求。今年2月16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干根良将房子卖给徐先生。可是,法院的判决落地不久,干根良又将房子卖给别人。

  本月18日,在本市开展的集中执行中,对干根良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而执行法官执行此案中发现,干根良的行为在客观上导致了执行不能,在主观上则具有恶意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故意,因此,已经触犯了刑法第313条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按照法律,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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