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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15项实施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5:23 水母网

  1、积极把检察工作融入发展稳定这一大局,找准检察工作与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结合点,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执法想到稳定,办案不忘发展,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正确把握法律政策,既打击犯罪、惩治腐败,又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全市经济社会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2、认真贯彻“严打”方针和“平安威海”建设要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服务“平安威海”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依法处理涉检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3、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走私、制假售假、偷税、骗汇、假冒商标、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经济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各类市场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信用环境。及时办理针对企业经营者、投资者的绑架、抢劫、敲诈勒索和人身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4、切实加大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力度,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活动中严重侵害企业和投资者权益、妨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活动。突出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依法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5、集中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活动,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企业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使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行政职能之便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6、加强刑事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利案件。依法纠正滥用刑事侦查权、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扣押、冻结、查封、强制划拨企业财产、资金和账号,滥收保证金等行为,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审判监督,加强对徇私枉法造成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案件的抗诉,为实现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7、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因徇私枉法、司法腐败造成的严重侵犯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坚决提出抗诉。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检查,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依法监督纠正超期羁押、违法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等现象,维护司法公正。

  8、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预防、重大工程预防、个案预防工作。重点加大对重大投资和建设工程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做到预防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实现工程与干部双优。

  9、切实克服就案办案的倾向,注意维护企业经营管理秩序和信誉;慎重对待反映问题不确实案件;决定立案侦查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查办涉及侵犯企业下岗职工利益的犯罪案件,应避免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防止矛盾激化,化解不安定因素。

  10、严格办案程序,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前,不得随意查询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坚决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现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11、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热情接待来访者和企业、投资者的申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认真依法处理,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耐心解释,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12、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加强与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深入调查了解企业改革发展的现状、遇到的问题,征求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路子,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服务性,增强服务效果。

  1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对办案工作实行流程管理、质量控制,规范各个环节的执法活动,促进业务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提高服务质量。

  14、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积极推进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网上监督,实现业务工作的网上动态管理和全程控制,办公、办文、办事的网上操作和流转,网上队伍、财务、行政管理以及网上政治思想工作、业绩动态考评,加快服务发展速度。

  15、抓好理论武装,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大力开展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业务素质,促进办案质量提高。

  责任编辑:邱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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