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北京实施14条优惠政策鼓励在校大学生从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7:34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龙露、容安才)从北京市征兵办了解到,今冬,北京市征兵工作对在校大学生继续实行14条鼓励政策,以鼓励在校大学生从戎。

  政策规定,对自愿入伍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可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也可转换专业。对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

  政策明确,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北京市教委负责协调安排。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此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到原学校复学的,学校应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对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

  政策同时也规定,对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应征入伍大学生除享受与社会青年入伍义务兵同等优待外,各区县和部分高校还结合实际出台了更加贴近学生、便于操作执行的一系列优惠措施。

  据北京市征兵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优化兵员结构,今年北京市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范围扩大到14个区的72所高校,涵盖了全市所有的全日制高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