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别把“荣誉称号”当成“铁饭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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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22:51 人民网 |
据10月23日的《人民日报》报道,如今在山东,“守合同重信用”的牌子不能再终身享用了。近日,山东省工商局根据有关规定,撤销了166家企业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这些企业被撤销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改制重组,原单位已不复存在;有的是企业经营效益不好,甚至亏损;有的是不履行合同,出现违约现象,多次被投诉和起诉等。 这显然是打破“荣誉终身制”的又一个典型事件。翻开媒体的报道,类似消息很多 。比如,最近,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和成都市企业诚信促进会就公开摘除了36家企业的信用牌;前不久,深圳将“复查不达标、创建不得力”的105个安全文明小区做出了摘牌、降级的处理。上述信息充分表明,荣誉没有“铁饭碗”,荣誉不可能“一劳永逸”,荣誉称号的管理应该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一家单位某年某月某时获得了某种荣誉称号,仅仅说明其当时当地的工作做得好,并不代表以后的工作也必然做得好。今天的“先进”很有可能就是明天的“后进”,那种可以躺在既有成绩和既得荣誉之上“睡大觉”的日子正在一去不复返。 有人说,我国是一个“荣誉称号大国”,这话颇有道理。几乎每一个部门、每一方面组织都在所辖区域内为本行业设置了一种或几种荣誉称号,进行评比,此外还有各种临时会议和组织的评奖活动。通过评比并授予各种荣誉称号来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借以更好地调动下属的积极性、能动性,业已成为各行各业的普遍做法,这当然无可厚非。但是,与此同时,实践中也出现了奖项泛滥、疏于管理的问题。如上所述,一些所谓“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尽管在经营中屡屡发生故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章经营的情况,其信用称号却照挂不误,荣誉毫发未伤。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使荣誉称号的严肃性、公信力大打折扣。 现实中,尽管各地工商部门一般都制订了“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的认定范围、标准以及检查、监督、撤销等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往往并没有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重认定授予,轻监督管理;二是不愿得罪人,挂牌容易摘牌难;三是对撤销称号的规定不够具体、规范,难以操作。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于其它一些荣誉称号的管理中。这就是导致各种荣誉称号“满天飞”、“含金量低”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说,要打破“荣誉终身制”,加强对各种荣誉称号的严格规范管理,需要更多的制度刚性。 要牢固树立起授予与监管并重的荣誉制度理念。重授予、轻监管的观念实际上是对自身工作、行为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荣誉称号一经授予,就意味着产生了与之相应的社会责任,就会对社会、对公众产生相应的影响。因而,能否树立起授予与监管并重的制度理念,决定着荣誉制度的刚性程度。 要想方设法把荣誉始终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既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法纪监督的作用,又要有效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只要发现荣誉单位做了有损荣誉称号的事情,就要追查到底,决不姑息。 要建立健全荣誉称号的“退出机制”。干部犯了错误尚且要引咎辞职、接受处理,对荣誉称号的管理更当如此。要进一步细化撤销称号的规定措施,明确管理责任,绝不能允许那种享受着荣誉称号的荣光却干着违背荣誉称号要求的事情继续存在下去。 荣誉始终代表的是昨天的成绩。彻底打破“荣誉终身制”,将进一步激发出我们改革的激情和创新的能力,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