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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一定要雇保安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0:00 东南早报

  □连线记者陈祥木

  昨日,在泉州市丰泽区经营网吧的蔡先生、陈女士、吴先生分别向早报新闻热线反映:丰泽保安分公司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辖区所有网吧必须向该公司雇佣保安。

  蔡先生、陈女士、吴先生等人反映称,该保安公司印制的雇佣合同规定,保安的工

资由丰泽保安分公司发给,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雇佣一名保安,网吧业主每月必须向丰泽保安分公司缴交1300元的费用。丰泽保安分公司还规定,如果网吧不雇佣保安,就得向丰泽保安分公司缴交每个月300元/50平方米的管理费。

  “要求网吧雇佣保安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目的是确保网吧经营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消费者的安全。”采访中,丰泽保安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公告”中,明确要求公共场所必须聘请保安人员负责保安工作。同时,《办法》明确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列入公共场所范畴。另外,《福建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娱乐场所的保安员必须由保安服务公司派驻,并实行定期轮岗。娱乐场所要按每50平方米配备一名保安员的比例,从保安服务公司聘请保安员。“保安公司是参照该规定,要求网吧按每50平方米配备一名保安员的比例,从保安服务公司聘请保安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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