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冒用弟名欲过“减刑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0:00 东南早报

  想到弟弟是未成年人,摩托车窃贼陈某被捕后计上心来———

  □早报记者林可邹锦强通讯员黄永福

  【故事梗概】因盗窃摩托被捕的陈良(化名)本以为靠着弟弟是未成年人的身份可以顺利获得“减刑”,却没想到最后还是露出破绽。此前,他用弟弟的名字招供,全家人都

帮着做伪证,法院也作出了从轻发落。

  盗车被捕用弟名顶替

  陈良是安溪人。游手好闲的他从小就和村里的混混们打成一片,他很“贼”,成了同伴们的“智囊”,也因盗窃几次进“宫”。

  由于手上没钱,陈良又打算干起“本行”。2004年12月27日19时许,陈良窜到安溪县蓬莱镇镇政府大院旁,采用自制“T”形撬锁工具,窃走一辆豪爵125C两轮摩托车,逃跑时被村民黄某(摩托车车主的妻舅)发现。

  “快把车停下来,抓偷车贼!”黄某急忙驾车追赶拦截。但在你追我赶的过程中,黄发生事故,连车带人摔下悬崖,黄当场死亡。而陈良也没逃跑多远,被警方逮住。

  而当得知黄某死亡后,陈良心生一计,用弟弟陈密(化名)的名字“画押”作笔录。

  民警试探识破绽

  安溪法院一审时,了解到“陈密”的家庭对其管教较差,而其有悔罪表现,表示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原审判决认为,“陈密”不满18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陈密”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正当陈良以为能逃过一“劫”时,却被人看出了“破绽”。原来,陈曾经在安溪县看守所呆过,有几个细心的看守所民警觉得陈良很眼熟,但查资料后却发现陈良登记的名字不一样。

  民警决定“试探”陈良。在看守所里,正当陈良在和同伴闲聊,处于十分放松的状态时,门外的民警突然叫了一声“陈良”,而此时陈良也下意识地应了。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民警迅速向检察机关报告,知道大事不好的陈良瘫倒在地。

  安溪法院重新审理此案,从其父亲处证实作案的是哥哥陈良,而不是陈密。后法院又调查了陈良的户籍证明证实1986年4月4日出生,现为19周岁,而其弟为1988年出生。安溪法院一知情者称,当时庭审时,陈良亲属都在场,他们均做了伪证。

  昨日,安溪法院经过两个多月的再次审理,法院认为,陈良因盗窃摩托车致他人追找拦截,造成一人发生事故死亡,原审又隐瞒身份,予以从重处罚。法院认定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重新判决刑期多了1年4个月。说者福建师大法学院丁兆增教授说

  由于陈良亲属们“善意”的伪证,不仅影响了法院做出的判决,也最终导致了陈良轻罪重判不良后果。这起案件,就像一面镜子,既折射出一些人的无知和愚昧,也反映出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及部分人法制观念的淡薄。

  惠安法院政策研究室高主任说

  企图减轻自己责任,从而故意造假、提供伪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有效杜绝作伪证行为,法院应严格把关,一是在开庭前把好关,遇有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都要向证人送达证人出庭通知书,说明作伪证的利害关系,证人出庭时要宣誓,保证决不作伪证。二是建立“污点”记录,对提供伪证者,除依法处理外,还要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诚信氛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