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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变“老鸨”,丧尽天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0:16 红网

  刘运秀身为女教师,在其儿子要求其介绍女青年到广东卖淫时,不但不制止,反而将15岁的女学生推入火炕。19天后,15岁的少女小倩(化名)终于逃脱了魔窟。“我15岁的女儿被她的老师刘运秀引诱到广东卖淫。”近日,衡阳县石市乡中白村残疾人刘良彪在电话中向记者哭诉,“刘运秀儿子强迫我女儿接客50多次,还染上了多种性病,现在连治病的钱也没有着落。”(见10月24日《法制周报》)

  读罢此报道,首先让笔者感到震惊,继而让笔者感到愤怒。刘运秀身为教师,忘记了“教书育人”的天职,不但不制止儿子的违法行为,反而丧尽天良,引诱曾经是自己的学生到广东卖淫,这样的教师“师德”何在?刘运秀身为人母,不但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儿子走上人间正道,而且用欺骗的手段将花季的少女送入“虎口”,这样的母亲“母爱”何在?

  一个没有“师德”的教师是可耻的。因为没有“师德”,也许,她在课堂上能够口若悬河、照本宣科,但这样的“言传”只为穿着“教师”的外衣赚取工资,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书育人”;因为没有“师德”,也许,她从不顾“身教”,课上与课下判若两人,她的所谓道理只是对学生而不对她自己,这样的教师又怎能让学生家长放心?依笔者看,教师如果没有“师德”,就不配做教师,倘若让这样的教师站在讲台上,只能让人觉得可耻、看着恶心。

  一个没有“母爱”的母亲是可怕的。可以说,母亲是一个人人生的第一位老师,母爱也是人世间最伟大的爱。作为母亲,应该是儿子人生道路上“指路人”,最起码应该告诉儿子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并有责任时时校正儿子的人生航程。而刘运秀身为母亲,不但没有把处于“悬崖”之边的儿子拉回来,反而助桀为虐,与儿子沆瀣一气,让花季的少女身心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如果说刘运秀还有一点“母爱”,这种“母爱”也是畸形的,同样让人觉得可怕。

  身为教师,身为人母,对刘运秀来说,她所扮演的这两种身份角色是失败的,她的所作所为必然为人们所唾弃,必然会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稿源:红网)

  (作者:卢玉春)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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