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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行放宽个人贷款,经营贷款最高可3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6:3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王玥通讯员永辉) 经营饭店的何老板最近想集中采购一批海鲜,但流动资金不够。一筹莫展之际,银行的个人经营贷款救了他的急,他用自己的房产抵押,获得了100万元贷款——省工行近日宣布,支持客户用于生产经营用途,该行的个人经营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

  所谓“个人经营贷款”,就是银行向个人发放的贷款,用来购置固定资产,或者是

解决合法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所需资金。按照惯常做法,企业发展需要资金可以向银行申请对公贷款;个人能够贷到的贷款则仅限于消费,如房贷、车贷等等。于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成了“中间人”,处在放贷夹缝中很是尴尬。个人经营贷款通过抵押个人财产,贷款用于投资经营所需,正是银行意识到这个“中间地带”的存在,想让其成为房贷、车贷之后,个人贷款业务的第三大增长点。

  据了解,省工行向市场推出的个人经营贷款,适用于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无经营实体的自然人均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3年。可以说,这个品种彻底打开了个人经营性融资的大门。

  江苏工行作为首批试点之一,开办个人经营贷款,取决于江苏经济的发展。省工行的人士表示,江苏工行的业务量占整个工行系统的十分之一以上,江苏人均收入较高,个人创业的多,个私经济发达,居民消费观念和金融意识也相对开明开通,个人经营贷款很有市场需求。据了解,省工行初步将个人经营贷款的额度定在5万—200万元,宿迁、扬州、苏州、南通等地区,则可以将最高额度放宽到300万元。

  个人申请经营贷款,目前省工行认可的抵押主要有三种:房产抵押、有价债券的质押、或者担保公司的保证。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票(检验正常经营情况),收入情况等。银行将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评级,出具初步意见,指导客户进一步补充相关资料,再次审核后,进入贷款发放环节。(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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