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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露士”消毒水外地撤柜本市热销市卫生监督所:已督促厂家更改“夸大使用功能”的违规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9:13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徐宏文 实习生 吴炜)两款“威露士”消毒液产品因标注的内容涉嫌严重误导消费者,已在广西、广东、北京等地多家超市撤柜。记者昨日走访了本市多家超市发现,这两种产品仍在销售。市卫生监督所表示,产品有合格证,但存在夸大宣传的问题,现正在督促厂家更改标签。

  由莱曼赫斯健康产品(广州)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卫消字(2003)第0182号的“

威露士洗衣消毒水”,以及批准文号为卫消字(2003)第0183号的“威露士消毒液”(肤舒适型),由于夸大使用功能,误导消费者,在很多地方遭到投诉。据了解,问题在于生产企业擅自改动卫生部核定标准:标注的配水比例与卫生部核定的有明显区别;扩大了产品使用范围,有的还标有“医用”用途,不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适用于衣物消毒”这一范围。

  在家乐福和物美卖场,这两款产品都打起了促销广告。物美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这个周末卖得格外好,除了味道有些难闻,没有接到过其他投诉,也没有接到撤柜的通知。在大润发黄兴路店,记者还看到一款630ml装威露士消毒液因附送健肤皂而引起众人争相购买。在徐家汇华联吉买盛,上柜的今年10月出产产品已经完成了标签更改,但3月份出产的产品还是以前的标签。

  威露士上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款产品质量并没有问题,正在撤换“夸大使用功能”的标签,目前货架上的“老包装”产品是因来不及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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