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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阁楼热费该咋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9:14 新晚报

  本报讯(实习生 董岩 记者 倪文凤 田苗)为何自家半封闭阳台也收热费了?为何供热的公共面积分摊到居民头上?进入供暖期,本报每天接到大量市民的电话,咨询今冬供暖收费的标准等一系列问题。记者从供热部门获悉,为加强供热收费管理,省建设厅等部门近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居民住宅供热使用面积计算标准的通知》,今冬各供暖单位按该通知收取热费。

  确定热费收费面积

  该通知明确了黑龙江省城市居民住宅供热按使用面积计算的标准,市民住宅使用面积的确定按照《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执行计算,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

  特殊部位收费不同

  部分民宅带阁楼,因此市民格外关注阁楼怎么收费。通知规定,居民住宅套内使用面积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而一些居民新进户时,进行了装修,把阳台打开,与居室连体,那么,阳台是否收取热费?通知做出详解,用热的阳台面积按结构墙体内表面所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供热设施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使用面积之中。阳台内没有供热设施,但与供热房间相连,没有隔断,没有门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面积之中。

  新规共有面积分摊

  今冬热费收取新规定明确规定了居民楼供热的公共面积,是指住宅用户按比例分摊的整幢建筑中有供热设施的楼梯、走廊等共有面积。市民需交纳按比例分摊的热费。至于面积测算可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共同测算,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部门进行测算,双方对采暖的使用面积测算结果有异议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根据中介机构测算结果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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