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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凶残暴徒少女脸上刺“妓女一号”、“妓女二号” 宝安少女刺字案昨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9:2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今年8月,重庆籍男子宋光绪、柏智林因无钱购买毒品,遂起意绑架发廊女谋财。8月10日,两人将两名发廊女带至公明一出租屋内,对二女进行捆绑后向二女亲属索要赎金。在绑架期间,该案案犯先后对二女进行强奸、刺字等惨无人道的折磨。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在社会上引起轰动的“少女刺字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截至发稿时法院未作宣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宋光绪、柏智林为诱骗他人回住处实施绑架,在宝安区公明街道办南庄工业区台英厂东侧某栋出租楼租下602房作为犯罪场所,准备了匕首、透明胶带、胶条等作案工具。8月10日晚,被告人柏智林在公明红玫瑰发廊以嫖宿为名将被害人王某(女)骗至602房,与在该房内守候的被告人宋光绪共同将王某衣服脱掉,用胶条将其手脚捆绑,并用其内裤塞住嘴巴。随后,两人持刀恐吓、强迫王某打电话给其家人,索要赎金1.2万元。8月13日晚,被告人李启乾来到602房望风、看守被害人及买水、买快餐。由于王某家属未支付赎金,宋光绪、柏智林决定再绑架一人。8月13日晚,柏智林在公明龙盘路辉煌发廊以嫖宿为名将被害人靳某(女)骗至602房,也将其衣服脱掉,用胶条将其手脚捆绑。随后,宋光绪、柏智林持刀恐吓、强迫靳某向其家人及朋友索要赎金3万元。靳某的家人及朋友分别于8月16日支付了赎金500元、8月17日支付了赎金1300元。

  在绑架期间,宋光绪、柏智林对王某、靳某实施了多次强奸,并将两被害人头发和眉毛剃光,用牙签插进两被害人的手指甲、脚指甲,用火烧两被害人的阴部和乳头,用缝衣针刺入两被害人的乳房,用蜡烛滴两被害人的阴部;在王某的脸部、后背、臀部两侧、胸部等多处部位用黑墨水文上“妓女二号”、“八字胡”、“我是一只妓”、“骚货”、“贱货”等字样和图案;在靳某的脸部、胸部、后背等多处部位用黑墨水文上“妓女一号”、“八字胡”、“骚货”、“我是烂鸡婆”等字样和图案。

  另查明:在绑架期间,被告人李翠山于8月12日和14日两次到602房给被告人宋光绪、柏智林送毒品供其吸食。8月12日下午2时许,李翠山强迫王某与其发生性关系。8月16日上午,被告人蒋仕春到602房吸食毒品时强迫靳某与其发生性关系。

  8月21日中午1时许,被害人王某、靳某被公安机关解救。被告人宋光绪、柏智林、李启乾、李翠山、蒋仕春被先后缉拿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靳某身上有多处文身及皮下出血,其面部文身已造成两人容貌显著丑陋,均已构成重伤。

  图:

  这一幕让观者流泪。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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