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国召回汽车近34万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9: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年度报告》。该报告显示,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一年来,我国共召回缺陷汽车近34万辆。

  2004年3月,我国正式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2004年10月1日起

正式实施。自该规定实施起到2005年9月,已先后有21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厂实施29次主动召回,涉及车型33种,召回车辆339696辆。

  据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计划,在2005年底将M2和M3类汽车(9座以上客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当前的重点工作是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了解M2和M3类汽车的特点,以便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并对N类等其他车辆及汽车零部件的召回管理进行可行性研究。(来源:广州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