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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近1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9:47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瑞红)昨天,记者在平罗县召开的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县启动会议上了解到,明年,我区参合农民的筹资标准将达到人均50元,在原有5县(市)基础上增加6个县(市、区),11个试点县总筹资接近1亿元。

  2003年,宁夏在平罗、永宁、青铜峡、中宁和隆德5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近90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66%%,共筹集基金3000多万元

,有40多万农民直接受益,报销金额达1600多万元,占总资金的60%%以上。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缓解。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宁夏的实际和试点进展情况,自治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对全区扩大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研究,决定明年试点县由现在的6个扩大到11个,新增灵武市、利通区、盐池县、中卫市、原州区、彭阳县,覆盖面由现在的22.7%%扩大到50%%,2007年扩大到80%%,2008年基本覆盖全区农村。国务院明确: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参合农民的补助在目前人均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自治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决定:将自治区财政与试点县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在目前人均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这样,宁夏参合农民的筹资标准将达到人均50元。自治区分别制定了川区、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统一了封顶线和报销比例;统一设置家庭账户;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又统一建立“封顶又保底”的优惠政策。会议要求,新扩试点县(市、区)必须在11月5日前完成启动工作,必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农民的筹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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