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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麒线行政诉讼宣判市规划局供电局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9: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周晓燕、李燕萍记者徐海星)记者昨从广州供电局获悉,日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广州市220千伏北麒线电磁辐射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行政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裁定被告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第三人广州供电局胜诉。

  据悉,原告6位居民于今年6月3日向越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220千伏北麒线的建设紧靠原告所居住的住宅和周边活动区域,电磁辐射给原告身体健康带来危害,侵犯其身体健康权、环境安全权为由,请求撤销被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院经过调查,认为电磁辐射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理现象,对人体健康、财产、水源是否产生危害以及危害后果大小,在目前尚具有不确定性,科学上也未形成统一认知;原告主张的其财产权、健康权受到电磁辐射的危害,仅基于其主观认知,尚无客观事实依据予以支持;原告主张被诉行政行为侵犯相邻环境权的问题,缺乏实体法律规范的依据,因而不具备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法院因此裁定驳回起诉。(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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