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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企业借劳动仲裁拖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9: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旦 实习生刘晓星)由于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缺陷,一些无良企业正利用这一“空子”,与劳动者拖时间。有专家指出,有的企业明知道自己在劳动仲裁和诉讼中必败无疑,仍故意走完仲裁、诉讼的所有程序,其目的根本不是为了寻求公正,而是知道劳动者“玩不起”,故意要陪劳动者“玩到底”。对此,专家呼吁尽早改现行劳动仲裁制度

“先裁后审”为“或裁或审”。据透露,深圳正试点将劳动仲裁机构从行政部门独立出来,以克服弊端。

  王女士是某制药厂工人,1985年入厂,1995年12月签订劳动合同,1997年合同期满后继续留厂。2004年4月,工厂通知王女士解除劳动关系。6月16日,王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支付历年的加班工资9万元。因仲裁时效只有两个月,劳动仲裁委驳回她的仲裁请求。王女士起诉到法院也被驳回。

  “一个劳动案件走完仲裁、诉讼全部程序的正常周期长达11个月,一般的劳动者耗不起。”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杨帆律师说。

  暨大法学院李伯侨教授表示,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先裁后审”,一个案件要走完全部程序须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三道程序;由于仲裁的强制力和权威性不如诉讼,大多数案件还得再过法院审理这一关,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或裁或审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的最佳出路”李伯侨教授说。

  不过,也有人认为“先裁后审”是符合国情的,“先裁”有利化解矛盾,减轻法院负担。(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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