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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地铁运营管理办受托实施行政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0:2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获悉,受深圳市交通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开始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执法内容广泛,包括对在地铁车站、车厢范围内吸烟、随地吐痰、乱吐口香糖以及涂写、刻画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有关执法人员将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受深圳市城管局委托执法期限将至2010年12月31日,具体包括查处在地铁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外侧5米内堆放物品的违法行;对在地铁车站、车厢范围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杂物以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在地铁车站、车厢范围内派发广告、卡片等经营性宣传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在地铁车站、车厢范围内擅自设摊、从事销售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

  其受深圳市交通局委托执法的权限则包括在深圳市地铁范围内对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地铁紧急或者安全装置,损毁地铁设施,干扰地铁通讯信号系统,堵塞地铁出入口、通道和通风设施,强行上下车,擅自进入有警示标志的区域等,委托执法权限至明年7月1日。(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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