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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设桌球游客摔断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1:17 信息时报

  胡小姐不久前带儿子在一家度假山庄游玩,结果儿子在打桌球的时候,从建在高台上的桌球台旁摔了下去,导致骨折。在广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的帮助下,胡女士终于讨回了1320元的赔偿费。

  胡小姐声称,他们一家在不久前到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北路的一家度假山庄度假,当时交了320元的住宿费。下午胡女士11岁的儿子在该度假山庄提供的场所打桌球,该桌球建在

一个高台上,离地面大概有1.2米高,周围的围栏只围了三分之二,留有缺口。胡女士的儿子打桌球的时候后退了几步就从高台上摔了下来,左小腿骨折。胡女士随即退房返回市区就医,并要求退房款,以及承担相应的医疗费。

  但该度假山庄以胡女士已经开房,而且使用了房间内的部分用品,所以不能给胡女士退款,至于胡女士儿子受伤,山庄只是提供一个免费的运动场地,小孩的受伤主要是因为监护人没有尽到责任,因此不承担赔偿的责任。

  无奈之下,胡女士投诉到了12315投诉中心。经调解,该山庄同意退还房费320元给胡女士,并愿意承担其儿子的治疗费1000元,胡女士表示满意。时报记者叶静 通讯员叶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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