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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配料可加非碘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3:42 海峡网-厦门日报

  生活情报

  工商提醒:长期食用可能引发缺碘症状

  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林韶东 陈志雄)如果一盘好菜因为太咸而倒了大家的胃口,用餐的人一定会怪厨师的手艺太差了。可厨师却觉得挺“冤”——明明是按照正常用

量放的盐,怎么会太咸了呢?问题就出在味精上。

  昨日,翔安区一家餐馆的厨师陈某就遇上了这样一件怪事:做菜时用了珠海市生产的某品牌味精,炒出的菜却咸得难于下咽。陈某仔细地看了自己买的味精,发现里面竟夹杂着盐的颗粒,倒出来分开一数,那些盐粒的含量占了近20%。明明买的是味精,里面怎么添加了这么多盐呢?陈某怀疑自己买到了假冒的味精,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人员仔细检查陈某提供的味精外包装袋后发现,其正面包装上用大字标明“味精、含谷氨酸钠80%以上”,后面则用较小的字体标明 “配料:本品是谷氨酸钠添加氯化钠复合而成,含氯化钠≤20%”。氯化钠就是我们平常食用盐的化学名称。显然,这是含盐量较多的一种味精。工商人员又对味精中的盐进行碘含量检测,检测结果发现这些盐不含碘。

  味精中是否可以添加盐呢?工商人员经多方查证发现: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是允许味精添加食盐的,并且不要求使用加碘盐,但盐的含量不能超过20%。工商人员又联系到远在珠海的味精厂家,由厂家提供了该味精的检验合格报告,证明该味精是合格产品且含盐量不超过20%。

  尽管陈某所购买的味精是合格产品,但一包400克的味精其中所含的20%盐市场价约0.16元,而所含的20%纯味精市场价约0.9元。在市面上,“无盐味精”和含氯化钠的味精市场零售价却相差无几,这样一算,获利的仍是商家。

  工商人员指出,在我国还有许多碘缺乏病地区,相关的盐业法规规定在这些地区销售的食盐必须是加碘盐,食品必须使用加碘盐。而因长期食用添加大量非碘盐的味精,导致碘食用量减少,从而引发“缺碘”症状的可能性也无法完全排除。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食用味精时还是应该先看清“配料”。(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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