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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服务业水电价将下调 科研人员创业享受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4:28 水母网

   服务业水电价将下调

  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徐江)今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相关意见,本市将在逐步降低服务业水电价格、制止乱收费、降低服务业非税负担等方面出台严格规定,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本市将逐步调整并简化电价分类,最终将电价结构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三类,使服务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实现同网同价。今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时,将缩小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价格的差距,逐步实现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持平。

  今年底之前,本市还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执收的涉服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

   科研人员创业享优惠

  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陈修华刘兆球)近日,市政府下发意见,鼓励各类机构和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新措施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校办企业和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转制为民营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离岗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或进入民营科技企业工作,可保留公职3年。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参与投资兴办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成果经评估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35%的限制。科技人员创办、领办民营科技企业,其注册资金达到规定的30%时即允许注册,不足部分在规定期限内补足。

  责任编辑:邱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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