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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定:网上开店也要办照 还须网上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8:22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10月25日电(任强、黄祥晟)江西省工商局出台的《江西省互联网上经营主体登记后备案办法》于10月24日起实施,今后“网上开店”不仅要办照,还必须进行网上备案。

  据了解,此次纳入市场准入的网上经营行为是指利用互联网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包括利用自办网站或者他人网站进行网上交易的;提供交易平台或其他服务的;发布

广告或其他商业信息等。据介绍,在公众网站上开店、提供网游代练、销售网游虚拟装备等都属网上经营行为,经营者都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此外,获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的网上经营者,还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进行电子备案,工商部门将免费为其办理《互联网上经营主体备案证书》,并发放电子版红盾标志。消费者只需点击网页上的这一标志,就能连接到工商备案数据库,详细了解经营者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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