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三官殿闹剧”不再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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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0:14 红网 |
据说湖北的均县(今丹江口市)、光化(今老河口市)、谷城在古代以一口水井作为三县的交界点。一日靠光化这边的井沿上杀了人,光化县令吩咐人将尸体踢到均县那边。均县县令又命人将尸体推到谷城境内,谷城县令则要衙役将死尸翻回光化境内。死尸一天天腐烂发臭,百姓四处告状,逼得三县令联合断案。三县令来到井边论理,都说不归自己管,最后一致把责任推到水井上。他们认为:若不是这口井,死者或许早已逃生,由此判决:水井两丈深,井边伤人命;死尸撂井底,水井应填平。尽管案子断得荒唐可笑,但因死者是远方人而无 人上告。这三位县令却自以为在此断了一桩千古奇案,硬要百姓在井边为他们盖座庙,庙内塑他们三人的像,这庙就起名叫三官殿。历史总是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今年10月20日,河南省博爱县一男青年掉入丹河,目击者立即拨打110报警,然而由于丹河是博爱县和沁阳市的界河,两边警方虽先后来到现场,但都认为此事不归自己管,相互推诿,没有救助。23日,死者家属知道后,自己组织人力将死者的尸体打捞出来(《大河报》10月24日报道)。 古代界井边杀了人,毗邻的三县的县令将尸首推来推去,以致尸体腐烂发臭而无人问津;当代界河里死了人,相邻的两地公安机关也是相互推卸责任,致使沉尸三日,无人打捞。由于河水流动的力量可能将尸体一会儿冲到博爱这边,一会儿又冲到沁阳那边,按照河道中心线的划界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两地警方因此似乎有更充足理由来相互推诿,这的确要比古代的那三个县令靠的人力把尸体推来推去要“高明”得多!公权机关的对自己职份内的事相互推诿,真可谓源远流长。他们要么将问题平移,推给同级的其他政府或部门,要么将问题上移,推给上级乃至中央,以致侵害公众利益,酝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损失。近年来,在中央强调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过程中,对此虽然屡有曝光和处理,却为何还绵绵不绝呢? 我们当然可以从公职人员的责任心、政府内部权责划分和协调、协作机制方面着眼探讨原因。但我以为最关键的还在于民众对官员的进与出、升与降、奖与惩基本上还是无缘置喙,官员主要还是在对上级负责,而不对民众负责。由此,势必导致一些官员认识不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授自民众,从而对民生漠不关心,推脱搪塞、敷衍了事。除非上级有批示、媒体有报道,影响到其仕途前程时,他们才会“积极”行动起来。加之片面政绩观、个人升迁和地方、部门利益的驱动,也就更造成了一些官员“有利益就上,有责任就让”的局面。此外,有关部门往往只将相互推诿视作普通的违纪行为,一般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且常常轻描淡写、无关痛痒,更使得部分官员推诿恶习无太多的风险和成本之虞。 宾馆酒店里的服务员对顾客热情礼貌、有求必应,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顾客一句投诉就可能造成他下课走人,使他们真正意识顾客才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因此,只有完善对政府的监督、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将民众在官员选拔任用、升迁贬谪、奖励、惩处等方面的发言权,并从失职渎职、对人民和国家犯罪的层面,严厉追究踢皮球者的法律责任,才能真正根除部分官员相互推诿、漠视民众和国家利益的沉疴痼疾,类似三官殿的闹剧才不会重演。 (稿源:红网) (作者:王长明) (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