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校方责任险政府来“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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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0:52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了解到,集美区政府为区属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购买校方责任险,以减轻学校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案中的负担。 据了解,截至昨日,已确定的学生人数达34198人(含所有外来生源),全部投保金额为17万余元。 据悉,由政府直接出资为校方责任险埋单,在厦门市各区中尚属首例。 根据保单规定,校方责任险的年保险费按学生数计,每人5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为300万元。 据悉,保险期限为今年9月1日至明年8月30日终止。保险条款中声明,校方在校(园)内或由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方活动中,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的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据悉,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为缩小或减少对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