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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管辖范围就可见死不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1:48 新晚报

  王学进

  10月20日,河南省博爱县一位叫尚卫锋的28岁青年,不慎掉入丹河,目击者立即拨打110报警,沁阳市公安局山王庄派出所的民警接报后,先来现场勘查,然而他们认为此处不归沁阳管辖,在简单询问目击证人之后,他们没有安排救人,便离开了现场。目击者又向博爱县110报警。博爱县公安局许良派出所也派民警来到现场,但没有组织打捞,据目击者称

,博爱警方也认为此事不应该由他们管。双方理由都一样,丹河是博爱县和沁阳市的界河,落水者的落水处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10月24日《大河报》报道)

  凡是读过高中的人都熟悉《吕氏春秋·察今》中楚人刻舟求剑的故事。假如说楚人尚只是可叹的话,那么上述民警就可恨了,因为,楚人面对的只是一把剑,民警面对的可是一个行将逝去的生命。要知道,地域有界,生命无界,在至高无上的生命跟前,什么地界、界河,甚至连国界都不在话下。面对落水之人,任何人都应该积极营救,更何况民警了。以界河为由,相互推诿,这是另一种见死不救,这些民警必须为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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