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七旬老人欧尚摔伤 超市被判赔13000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1:56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燕责任编辑 方梅兰

  陈氏夫妇到欧尚超市长阳店购物,因琐事与其他顾客发生口角,年已七旬的陈先生在保安劝架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因此将欧尚超市告上法院。昨天,市二中院对此案作出了维持原审法院要求欧尚超市赔偿13000余元的判决。

  去年9月的一天,陈先生和妻子到欧尚超市长阳店购物。陈先生在买米时因为排队问题和其他顾客发生争吵。超市保安人员见状上前劝阻。双方拉扯中,陈先生不慎摔倒在地。后进医院手术治疗。陈先生住院治疗期间,欧尚超市垫付了人民币13500余元。因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陈先生将欧尚超市告上法庭,要求欧尚超市再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在内的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26000余元。

  经鉴定,陈先生留有左髋关节活动受限的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构成轻伤,护理时限拟为5个月,营养时限拟为4个月。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欧尚超市赔偿陈老先生13000余元人民币。判决后,欧尚超市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欧尚超市保安人员在采取具体措施时未考虑到陈氏夫妇均年岁已高,采取推扯、拉开的方式确有不妥,故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