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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货物遭车主“敲诈”》追踪:花费超万元货物终于运达目的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2:2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丽普)本报9月17日和21日曾两次报道大名县的刘先生在满城托运模具时遭遇车主敲诈,并且报案无门、无处立案的无奈经历。日前,刘先生购买的模具终于运到目的地,为此刘先生付出了惨重代价:一个多月的奔波和1万多元的花费。

  据悉,本报报道刊出后,保定市公安局曾责成满城县公安局调查该案。得知这一情况后,刘先生再次来到满城县,但他此次满城之行没有任何进展。虽然满城县检察院和其他

部门都认为应在满城县公安局立案,可公安局却告知他应到法院立案,并且是到清苑县法院立案。刘先生到清苑县又遭遇一串碰壁。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刘先生通过朋友的帮助,在清苑县找到了家住中冉乡的车主夏先生。刘先生发现,夏的车根本没被压坏,一直在跑运输。因为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迫切需要拉回模具开始工作,在明知道对方敲诈的情况下,刘先生还得与车主交涉。通过协商,刘先生又给了夏先生3000元,才在一个废弃的煤场里找到那6套模具。

  从满城到大名也就是300公里的路程,而刘先生为了找回模具跑了一个多月,花费了1万多元。其中,车主夏先生“敲诈”了5000元,再次找车从清苑运回货物花费2350元,一个多月的奔波消耗了几千元。

  刘先生后来在满城县发现,具体给他办理货运手续的“万通汽车货运站”也消失了,在同一个地点出现的是另一家中介。

  24日,记者再次拨通满城县公安局赵局长的电话。赵局长说,通过调查研究,局里一致认为应该在法院立案,而不是公安部门。另外,案发地应该是清苑,应该去清苑县立案。目前,他已将有关情况向保定市公安局做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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