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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药店禁售9大类药品 肿瘤治疗药须凭处方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3:19 东方网

  从2006年1月1日起,本市药品零售企业将不能再经营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胰岛素以外的肽类激素、疫苗等。另外,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病毒药、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等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

  药监部门将对那些患者自我使用存在较高风险、容易造成滥用的处方药进行重点监管。昨天,记者从2005中国自我药疗年会上获悉,明年1月1日起,麻醉等9大类药品将全部退出上海药店。抗病毒药、肿瘤治疗药等药品必须凭处方购买;中成药继续实行双轨制销售。上海食药监局流通处王燕透露,上海就此条例目前正在调研,听取药房等各方面意见后,将会制订地方实施意见。

  国家食药监局安监司司长边振甲透露,中成药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病药物除了个别药物之外,仍然进行双轨制销售。各省、各地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边振甲指出,从2006年1月1日起,将基本实现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目标。目前,药品分类管理主要面临三大问题,医生处方不能流向社会药店影响了药品分类;法律法规没有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还未露面;公众对凭处方购买药品也不理解。对此,今明两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积极推动立法工作,争取尽早出台。目前,草稿已经到第10稿,明年初将在网上征求意见。同时,还将结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制订相关配套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的法规体系,

  上海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杜文民指出,在公众自我药疗不良反应报告中,凭经验用药者不乏其人。长期以来药品处于自由销售状态,人们养成了随意购药、自我治疗的习惯,有个小伤小病,很多人宁可凭经验到药店买药自己治疗,也不愿去医院排队挂号。对药物滥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药品可能产生的耐药性或不良反应缺乏警觉。市民自行购买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药疗,不仅涉及病人对自身病情的正确自我诊断,还最好限于对轻微疾病和常见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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