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未满16周岁禁骑“电马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6:2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何璐记者陈昊)《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骑驶电动自行车者必须年满16周岁。”交警近期发现,未满16周岁、骑“电马儿”的中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昨(25)日,交警二分局民警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要求违法的中学生“请家长”。

  昨日中午,一环路北二段成华西街,一名男学生骑着“电马儿”朝路口驶来,后座还搭乘着另一名男学生。交警二分局民警胡智上前制止后,当场对两名学生进行现场教育,

并将电动车进行暂扣,令男孩把家长请来接受教育。

  未满16岁学生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都不适合骑电动车,一遇见紧急情况,很可能处理不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应该为子女的行为负责。”胡智将《道法》相关条款对其家长进行讲解后,将电动车交还了家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