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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打假举报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8:23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许莲 通讯员赵勇)记者昨日从市纤检所获悉,我市将依法对在棉花中掺杂、掺假、标示不符等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政策。具体奖励分为三级,按照查处举报案件收缴国库的实际罚没款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举报电话:2210843。据了解,棉花打假举报范围包括:棉花收购单位收购棉花时排除纤维后,分类别、分等级收购,不得收购水棉;棉花销售单位销售棉花时,每批棉花要附有质量凭证;棉花包装、标示符合国家标准;棉花加工单位在加工棉花时,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加工棉花;严禁在棉花中掺杂、

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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