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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情郎逼女友抢劫卖淫 梧州系列麻醉抢劫案告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9:03 桂龙新闻网

  在男朋友的怂恿和胁逼下,李花走上了麻醉抢劫和卖淫的犯罪道路……最终,她实无法忍受男朋友的毒打,便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从而一举揭开了发生在梧州的几起麻醉抢劫案的迷雾。10月20日,李花流着忏悔的泪水,向记者讲述了她的犯罪经过。

  网上情郎教她用药抢劫

  李花是梧州市人,今年18岁,皮肤白净,大大的眼睛,乍看过去,显得很单纯可爱。

  李花初中毕业后就流浪社会。在迷上了上网后,她就整天泡在网吧里,还结识了网友志伟。她很快就做了志伟的女朋友。

  2004年9月上旬的一天,志伟说有事约她出去。见面后,志伟对她说,有一条“捷径”可快速发财,但需要李花配合。原来志伟要求她联系一些好朋友,通过请他们吃早餐或饮饮料方式,将“迷晕药”放进去,然后抢劫。李花一听又惊又怕,心里犹豫不决。在志伟的策划和教唆下,李花将朋友小倩作为第一个目标。

  一天早上,李花将预先放有“迷晕药”的早餐,带上小倩的家。小倩吃完后不久就晕睡过去了。等候在楼下的志伟和另一同伙,一起将小倩房间的现金及手机等物品抢走。

  第一次顺利得逞后,所得金钱很快就花光了。

  9月中旬,在志伟的指使下,李花又用同样的手法,对另一名朋友实施抢劫。

  被迫卖淫养活两名男人

  连续发生麻醉抢劫案,引起了梧州警方的重视,并展开侦查工作。有盗窃前科的志伟很快就“嗅”到了风声,马上带着李花和另一同伙逃窜到广州。

  李花、志伟和同伙逃到广州后,不敢在同一个地方长住下来,只好东躲西藏,甚至有时露宿街头。一个星期过去后,他们带来的钱很快花光了。这时,志伟又把主意打在李花身上,要求李花尽快找到一份能迅速赚钱,又不易被人发现的工作。此时,李花已没了主意,她用无助的眼神看着自己深爱着的人。然而,志伟表情冷漠地对她说:“从今夜开始你去接客,向嫖客要钱养我们!”

  “我不去?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李花大声反抗。

  志伟一把揪住李花的头发,“啪啪”就是两巴掌打在她的脸上:“你敢不听老子的话,我把你打残废!”从此李花开始了用自己肉体赚钱养活志伟的屈辱生活。

  广州的生活费用实在太高了,李花一个人出卖肉体的收入,根本无法养活两个要吃要喝的大男人。躲过了一阵“风头”后,他们又偷偷回到梧州。

  不堪毒打主动投案自首

  有家难回,李花和志伟只能找一家旅馆住下来。志伟每天躲在旅馆里,等李花“接客”得来的钱交给他。有时,李花觉得太辛苦,不想干了。然而话刚出口,即招来志伟一顿拳脚交加的暴打。

  梧州毕竟是小地方,干这种“工作”,难免会遇到一些熟人。有一次,李花接的“客”是志伟的一位朋友。她收了钱后,当着志伟朋友的面,把钱交给了志伟。看到这一幕,志伟的朋友嘲笑志伟吃“软饭”。

  志伟觉得自己的脸面被李花“损”了。朋友走后,志伟痛骂了李花一顿,又赏给她一顿老拳。

  抚摸着浑身的伤痛,李花的心在滴血。她终于对无情的情人彻底失望了。一天晚上,她趁志伟出去“潇洒”时,拨通了“110”电话。

  李花投案自首后,公安机关很快就将志伟及其同伙抓获归案。连续发生在梧州的几起麻醉抢劫案也水落石出。

  法院近日对李花、志伟及另一名同伙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李花因为有自首和立功情节,被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志伟因属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另一名同伙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来源:南国今报选稿:梁凯昌作者:王克础 李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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