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公开审理少女被“刺字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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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9:06 沈阳晚报 | ||
图为受害人之一芳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刺字案”5名疑犯10月24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法院采取不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当庭未作宣判。 检方指控称,今年8月,重庆籍男子宋光绪、柏智林因无钱购买毒品,遂起意绑架发廊女谋财。在绑架期间,该案案犯先后对二女进行强奸,还进行了殴打和惨无人道的折磨,并用黑墨水在二女的脸部、后背、臀部两侧、胸部等多处部位刺字。经法医鉴定,二女身上有多处文身及皮下出血,其面部文身造成两人面貌显著丑陋,已构成重伤。因涉及两名女子隐私,庭审拒绝旁听。据了解,在庭审中,除蒋仕春外均表示认罪。第一被告人宋光绪对检方指控的事实未进行辩解,在被问及其对实施的伤害有何感想时,他低声称自己很内疚,但不知道如何用语言来表达。其他3名案犯虽然表示认罪,但仍推卸责任。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