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整顿大肆索贿 灵山原安监局长姚飞善领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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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9:43 桂龙新闻网 |
灵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姚飞善为危险行业安全生产发放“通行证”,大肆索贿受贿,法院一审以索贿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没收其违法所得77210元,上缴国库。 2004年10月初,灵山县对境内所有爆竹行业进行停产整顿。为了减少经济损失,同年11月,县政府同意境内的爆竹厂在确保无安全隐患情况下,可以处置烟花爆竹半成品,由县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工作。安监局长姚飞善趁一些爆竹厂等危险行业业主急于复 产的心理,多次对企业主索贿或非法收受烟花爆竹厂、加油站、石场老板许某、劳某、梁某等人和南宁西大资源开发与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贿赂款人民币77210元(其中索贿人民币13600元)。来源:法治快报选稿:韦力萍作者:陈祖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