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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盗矿 政府须冲破利益羁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9:50 新京报

  密云的盗矿问题由来已久,而对盗矿的综合治理则陷入了“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死循环。尽管媒体一再曝光,有关部门再三进行大规模整治,但盗采行为显然没有得到遏制。

  这对于北京市民来说是一件令人沮丧和担忧的事。北京市民的日常饮用水三分之二来自密云,而屡禁不止、日益猖獗的盗矿行为严重破坏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动态平衡,容易引发水源枯竭、河流断流等问题。在水资源本就匮乏的北京,盗矿行为对生态环境和百姓生活

的破坏力尤其巨大。

  在密云县的调查报告中,盗矿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被归为“暴利趋势”四个字。的确,铁矿石市场价格的飙升给了盗采者充足的行为动机。但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密云有关部门就已经开始打击非法盗矿行为,今年1至8月还又“出动执法人员2.2万人次,制止盗采行为1100余起,没收矿石8500多吨”的战绩。为什么持续的治理无法扑灭盗采者追逐暴利的欲火?

  我们认为,因为执法者陷在复杂的利益羁绊中左右为难,导致目前执法的力度远远不够。如何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始终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大难题:政府要在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之间抉择,既需要创造醒目的经济绩效和充足的财政收入,又需要为公众保留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政府需要在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之间抉择,既需要服务于本辖区的发展,又需要保证更大范围内经济社会机制的健康运行。在许多时候,这种抉择是痛苦且艰难的,以至于会影响到执行法律政令的效率和决心。

  综观多年来相关两级政府在保水和保矿问题上的政策博弈,我们不难发现,主要政策执行者的利益往往与政策本身所维护的利益不兼容。现实中,密云县政府无疑是综合治理的主要执法者,而铁矿业偏偏又是密云的支柱产业。打击盗矿,关闭那些半白半黑的矿场,本地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便会缩水,这似乎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完全南辕北辙。因此,不难想象囿困在复杂利益羁绊中的执法者的拳头能有多硬。

  整治盗矿以及过分开采是一个全国性的课题。从宏观体制层面考量,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产权机制、完善全国矿产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体系、转变基层政府职能等等,都是最终有可能根治盗矿问题的战略措施。不过,任何战略措施的见效都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然而,解决直接威胁老百姓水源安全的盗矿问题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当务之急是让执法者冲破利益羁绊,忠实执行法律政令。

  首先,处于利益网络中央的有关政府部门不应承担整治盗矿的主要责任,而应由地位更为超然的政府部门担任主要的执法者。在基层政府的执法效率难以达到法律政令要求的情况下,更高层级的政府机关以及国土资源、环保、矿物等专业职能部门应勇于承担更重的执法任务,充当整治盗矿的主要执行人。

  其次,整治过程中不可缺少必要的补偿机制。局部利益要让位于全局利益,但对于局部的损失,全局利益的维护者也不应视而不见。缺少必要利益补偿机制的执法过程往往是低效的,因为利益受损者的抵制将是持久而强烈的。当然,非法盗矿者的利益不在补偿之列。但基层政府财政收入与当地百姓经济状况的损失却不容忽视。事实证明,高层级政府部门对整治的投入不但不足以补偿潜在的损失,还让基层政府的执法者容易陷入捉襟见肘的窘境,这最终不利于整治目标的实现。

  总之,当执法者冲破利益羁绊,执法行动就能打碎不合理的利益网络。我们期待更有力的执法行动,尽快遏制猖獗的盗矿现象,解除盗采者对百姓民生的威胁。

  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A13-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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