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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三年改判 两成死刑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9:59 南方都市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两高工作报告

  高法三年改判 两成死刑案件

  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

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报告中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认真履行死刑核准职责,200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缓或无期徒刑的案件占报请核准案件的22.03%;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案件占7.21%。此外,各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缓或无期徒刑的案件占报请复核案件的38.14%;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案件占4.44%。

  肖扬表示,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目前,我国仍然保留死刑,以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秩序。同时继续贯彻“少杀”“慎杀”政策,防止冤杀、错杀,依法保障人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报告中说,2003年以来,检察机关加大对违法违规办案人员的惩戒力度,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911人,追究刑事责任48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严格、文明执法,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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