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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房产中介首遭行政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07 南方都市报

  违规房产中介首遭行政处罚

  “裕丰”明知房屋被查封还撮合交易,市国土房管局对其罚款两万元并曝光

  本报讯(记者肖小冰)房产中介居然敢为已查封的房子提供中介服务,被罚款两万元并曝光。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正式对广州裕丰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公司”)作

出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首次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以前知情不报多只被警告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2003年7月22日,裕丰公司介绍购买人伍凤榆购买白云明珠广场明沁阁1101房。7月23日,伍凤榆与裕丰公司签订了购买委托协议。7月30日,买卖以及中介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8月1日,裕丰公司收取了购买人中介费5500元。后经查证,早在2003年7月3日,广州中院已经裁定查封了上述房屋,至今年6月24日,该房屋仍未解封。

  按照《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中介公司不得为禁止转让的房地产提供转让的中介服务。因此,房管局认为,裕丰公司此举已经违规,并造成了购房者损失。市国土房管局决定对裕丰公司处以两万元的罚款。

  据悉,房管部门此前也接到过类似投诉,但处理较为宽容,如果中介公司能协调解决,避免买家的利益损失,一般只提出口头警告。但此次案情相对严重,“早在裕丰公司提供服务前,法院已经查封了那套房产,且裕丰公司也清楚知道这些底细,明知故犯,所以我们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房管局中介管理所有关人士表示。

  或在全国范围内通报“裕丰”

  据介绍,裕丰公司已被列入房管局的黑名单。相关处理结果近期将在国土房管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如果需要,房管部门也会上报国家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批评。

  房管局中介管理所表示,之所以在媒体上曝光该案例,是想要警示其他中介机构,绝对不能为已查封的房产提供中介服务;对抵押房产(包括按揭房在内),如果权利人同意中介公司提供服务,中介公司一定要书面告知买房方具体情况,由买房方决定是否购买。有关人士提醒,如果中介公司没有书面告知也属违规行为。

  昨日,市国土房管局还公布了一批中介违规操作案例,提醒市民注意防范。据了解,房管部门力争于11月底推出第二版《中介知多D》,为市民提供更多的购房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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