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月球使馆”销售土地纯属闹剧(观察·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27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10月初,北京朝阳区安贞桥深房大厦里突然冒出了一家“大使馆”,这家“大使馆”不是哪个国家的,而是月球的。据工作人员介绍,这家名叫“大中华区月球大使馆”的机构经营的是太空旅游和月球开发,而其重要项目之一是销售月球土地。

  其公司行政总裁霍普宣称,他是月球及另外8个行星上地皮的惟一合法地主,如果有人花31.5美元,将可以买到月球上约4000平方米的土地。霍普和他在中国的代理人李捷召开

了一场月球土地在中国“开盘”的新闻发布会。这位声称“拥有除地球以外所有银河系天体”的人推出的销售项目就像他的名字Hope(可译成中文“希望、期望”)一样,让人觉得靠不住。

  国家天文台研究员李竞对最近见诸报端的某公司在北京设立月球大使馆开卖月球土地一事,态度非常鲜明。他向记者表示,如果有人真的去“买月球土地”,他的月球土地的所谓所有权不会得到任何政府或者国际权威学术组织的认可。

  李竞说,太空中的各种星体都是全人类共同所有。从来没有任何国家或个人能将太空中的星体划归自己。目前国际认可的对太空的唯一权利是命名权。人类从没有规定任何星体归个人或某个国家所有,这正是全人类良知的体现。近年来,随着人类探索太空不断取得进步,除了有人异想天开地要占有宇宙以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太空探索的伪科学论点。这些虚假的观点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对宇宙太空的正确认识,甚至还被一些邪教利用,应该引起公众的警惕。

  知名学者方舟子也认为,联合国的公约已经禁止任何国家拥有月球,那么实际上也就禁止了任何人拥有月球,因为个人对土地的拥有权是必须依靠国家来保卫的。这种买卖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可能实现,是否属于诈骗,应由各国政府自己决定。

  (摘自《新闻晨报》)

  《华南新闻》(2005年10月26日第二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