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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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28 人民网-华南新闻 |
企业的员工与员工之间闹矛盾了,企业主自然要出面解决。可是企业主和员工之间出现矛盾了,该叫谁来化解更为妥当呢?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日前发文要求辖区内拥有员工5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此项工作在该区的50个企业中作试点推行,成功后将在全市推广。 据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司法所负责人介绍,开发区工商业高速发展,各类企业、办事 机构纷纷落户,吸引着成千上万的外来人员务工、创业,目前企业中的外来员工已经达到15万人,是户籍人口的3倍之多。这么多人集中在一起工作、生活,难免会有摩擦,甚至产生冲突和纷争。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这些纷争既然存在,就必须“化干戈为玉帛”,否则,一般的民间纷争就有可能转化成为治安事件甚至刑事案件。目前该区在村级单位已经建立了30个调解组织,在有效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强化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企业里尚未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不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因此,在企业内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就显得非常迫切。为了使企业内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开发区党委日前专门发文予以指导,要求5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人数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一般为5至15人,调委会属于企业内部自治组织。企业员工在500人以下的,建立调解小组和配置人民调解联络员。 (丘源源李小明) 《华南新闻》(2005年10月26日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