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部分小区物业仍在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3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潘曙生仰孝川张伟)标价1000元的“搬迁保证金”收费项目,虽在物业收费公示牌上向业主公示,却无任何收费依据,物业公司负责人只是连称“挂错了”。这是昨日下午,记者随省城物价部门检查合肥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公示时看到的一幕。从检查情况看,目前省城一些小区物业收费仍存在公示牌更新慢、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四大问题。

  昨天下午,省城物价部门共对合肥市6家小区物业收费进行了检查。在华府嘉园小区物业收费公示牌上规定业主每户每月应交1元“单元电子门维护费”。对此,合肥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公共性服务费,不应单独立项收取。在万绿园小区,小区入口的公示牌上的收费同样不符合规定,本应纳入高层住宅公共性服务费内的电梯维护费,该小区却按每月0.2元/平方米标准收费。

  此外,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橘郡万绿苑小区停车场的收费中小型车不应超过30元,大型车不应超过50元,但记者却在一小区看到,小型车和大型车的收费标准分别为100元、120元,高出规定标准的数倍!

  除这些问题外,长春都市豪庭内新旧公示牌同时悬挂,森海豪庭的物管办公室内只有以文件形式出现的《合肥市物价局文件》,而在香格里拉花园,检查人员甚至找不到收费公示牌的影子。按照规定,收费若不进行公示,业主有权拒缴物业费。

  物价部门表示,此次检查主要是为了解各小区物业公司收费管理的执行状况,同时督促其做好具体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物价部门明确表示,有问题的,将要求立即整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