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建产权管理制严防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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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3:1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王丽凤张玉琴实习生田源)抓好清产核资工作,建立重大投资决策行为管理,建立重大事项公示工作制度等,作为广州市政府特设机构的市国资委今年为防止各类腐败、国有资产流失等推出了系列制度和措施,力争把国有企业中出现的各类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国资委张连广书记采访中获悉的。 各项新制度严防腐败 在抓好清产工作,摸清家底落实监管的基础上,市国资委建立了一套共6项行之有效的产权管理制度。针对目前普遍反映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收入与付出不平衡,难以调动积极性的问题,市政府制订了《广州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从今年起对所监管的27家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年薪考核制度,其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对于每年企业的相关接待费用也规定了范围,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要给个“说法”,彻底改变国企中出现的对于国有资产“不求拥有但求支配”的做法,减少变相腐败现象。 此外,加强财务总监与监事会的建设,建立工作列会报告制度,及时反映企业的重大事项。市国资委近期将加快做好监管企业外派监事会换届、轮岗和财务总监选派工作,并将通过出台相关的《工作指引》,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外派监事和财务总监的作用,规范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为加强对企业重大投资决策行为管理,市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依法对企业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管理。其主要是依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的业主投资,符合发展方向的,由企业自主决定,一般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对规划范围外和非业主的投资则进行严格管理。企业是投资的责任主体,要动态分析并跟踪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内部决策、实施情况、竣工验收、后评估等工作,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与动态、过程、结果监督及责任追究相结合体系。 此外,还建立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企业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及重大损失核销等重大事项。严格法律预警和风险控制机制,通过备案管理、法律审核把关、风险预警提示及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法律控制,及时了解企业情况,有效地控制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广州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系列报道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