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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盗冲突中打死窃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3:33 信息时报

  时报东莞讯(记者尹仁祥通讯员王创辉)昨日,东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司机杨茂林因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案。悬挂深圳车牌的“蓝牌”车司机杨茂林在虎门高速公路非法运营时,因自己的手机被偷走,为追回手机而与小偷发生冲突。在双方扭打时,杨用方向盘锁击中对方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窃贼被打后倒地死亡

  据东莞市中级法院审查查明,2004年12月底,杨茂林(26岁,江苏丰县人)购买一辆“粤B·4B960”私人小轿车在虎门一带从事非法拉客营运。今年3月14日14时许,黄建全(男,殁年23岁)和他的哥哥黄建国(已判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驾驶男装摩托车在虎门高速往珠海方向入口附近寻机偷窃。黄建国假扮乘客截停杨驾驶的小车后,一边与杨谈租车的价钱并坐上副驾驶的位置,黄建全乘黄建国与杨说话之际,将杨放在车上的手机偷走,然后两人表示不租车并驾驶摩托车迅速离开。

  杨茂林发现自己的手机被盗后,立即开车追赶至虎门镇北栅村十字路口处,将其摩托车撞倒致黄建全两人跌倒在地。杨索要手机遭到拒绝,三人扭打后,黄建国将手机还给了杨。在黄建国两人离开的时候,因黄要求杨赔偿被损坏的摩托车,三人再次发生扭打,杨茂林拿出驾驶室的方向盘锁,在与手持扫帚的黄建全对打时,击中黄的左前额部位,致黄当即倒地,黄建国乘机逃离现场。黄建全站立起来后,向前行走100米后倒地死亡。经法医鉴定,黄建全的颅骨被打裂,符合摔跌致颅脑损伤死亡特征。

  “是方向盘锁碰到头部”

  庭审中,杨茂林承认事发后,自己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向其他人求助,现场有10多名围观者用竹竿等帮助其打了黄建全两人。同时表示,他对检察机关的公诉书有意见。他称,当时发现自己的手机被盗后,快追上该摩托车的时候,是因为地上有水摩托车滑倒摔在地上,他的车头前部才撞上摩托车,不是自己在录口供时所说的直接撞上去的。另外,当他要回自己的手机后,黄建全等要求他还要赔偿摔坏的摩托车,并拿起石块和扫帚打他,他才用方向盘锁打击对方,是与黄建全扭打中碰到他的头部。当黄建全倒地后,他驾车离开后又返回原地踢了他一脚,然后开车回到深圳。

  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

  昨天的一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杨茂林的笔录、死者尸体法医鉴定证明和10个证人证言等证据。同时,法庭出示死者哥哥黄建国的供词。他辩称,自己当时是送弟弟到珠海的姐姐家在此乘车,是杨用作案工具致其弟弟死亡的。死者父母的辩护人表示,要将该刑事案件与附带的民事赔偿一起审理,并赔偿死者父母等养老费、死者安葬费、死亡赔偿等共6项费用12万余元。

  主审法官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杨茂林在维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持械殴打被害人进行防卫,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超过了必要限度,其行为是防卫过当。将按照刑法有关条款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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