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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眼】站起来喘口气,秦桧凭什么一直跪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6:19 人民网

  

【文化眼】站起来喘口气,秦桧凭什么一直跪着?

  【前言】艺术家金锋为秦桧夫妇塑了立像,题为《跪了492年,我们想站起来喘口气了》,引起众议纷纷。两天后,金锋由于无法忍受网友强烈的批评,把作品悄然撤出了上海证大艺术馆。这从跪到立、从展出到撤展的变化,都颇可玩味。

  新闻背景:站起来为人权昨天下午3时,艺术家金锋为秦桧夫妇塑造的站像在上海一家艺术馆展出,引来千名观众的围观。秦桧辈分最高的秦氏后裔、江宁区汤山镇桦墅村80岁的秦世礼老人前往观展,但他不愿面对祖先秦桧的站像表明自己的态度,只对艺术作品持认可意见。金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为秦桧塑站像的人。>>>

  “如今的行为艺术越来越贴近社会,反映社会问题,宣讲文明科学。一直以来,我很想创作一种体现人权和女权的作品,后来我就按照杭州西湖秦桧夫妇跪像的原样,给他们重新塑造了站像。我把我的思考带进我的作品里,以艺术的手法展现给观众,呼吁他们要尊重人权和女权。我想,这样的艺术作品会给观众带来审美的享受,而且还能激发他们去思考问题,体现行为艺术的价值。但没想到,外界的争议是如此之大,说我歪曲历史,说我为奸臣平反,说我想出名搞炒作,很多人还骂我是汉奸。”

  “历史是历史,艺术作品是艺术,在我的作品里,秦桧可以站起来,我有我自己的思考,然后通过作品的展出让观众去体会、思考。我没想到会出现如此多的非议,那我的作品还是不要展出好了。”金锋说。>>> 反对:有关历史无关人权 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讲人权,就不能脱离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去泛泛空谈。

  以现代人的眼光看,让人下跪是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但我们不可能因此就去要求先人们也必须这样做,这就如同我们现在不能要求影视剧中的皇帝们,都褪去带有明显封建帝王色彩的黄龙袍而必须身着中山装或西服革履出镜一样。对历史,我们都是匆匆过客,可以品评可以琢磨可以欣赏,惟一不能做也不可能做到的,是对它的误读和曲解。当现代人尚且还在为人权的完善而不懈努力时,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或资格对千百年前的古人论及人权标准?

  站起来是人权,跪下去是历史。鉴往知来,历史永远是一面镜子,我们惟有虔诚地凝眸这面镜子,在聊发“千古兴亡多少事”的悲叹之余,收敛起“敢叫历史换新天”的壮志豪情。提倡人权,现代人可以让秦桧站起来;但历史中的秦桧就应该跪下,因为这是历史,即使他将来可以站起来,那也是“蒙冤”而“昭雪”的结果,与“人权”无关。对历史,我们要保持应有的敬畏和尊重。>>>

  这种打着捍卫人权的幌子,要让跪着的秦桧站起来的做法,初看透着擅长炒作的精明,细想却是大是大非的糊涂。秦桧的塑像跪了将近500年,而今却有人认为这是侵犯人权的表现,这是典型的以今人的是非标准去苛求古人。什么是流芳千古,什么是遗臭万年,我们的祖先在岁月的长河中早以特有的形式,给出了清晰的界定。以现世人权之标尺去衡量古代人心之评判,犹如拿现在的女靴去套古代闺中小姐被缠裹了的小脚丫,整个儿是恶作剧,是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胡闹。况且人心如秤,你要让秦桧站起来,他往后果真就能在世人心目中站起来了吗?世人对邪恶的蔑视,并不会因为人权意识的觉醒而更改。 >>>支持:被审判也得"站起来"传统历史审判一般在史书上实现和传承,让秦桧夫妇等奸邪“额外”在忠良岳飞坟墓前保持几百年跪姿,却是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人物道德审判传统的极端之举。具体历史情境中政治人物关涉民生、国家兴亡的行为,黑白分明的道德评价很难全部解析,用君子与小人、忠良与奸邪的脸谱化二元划分,更谈不上完整的历史判断和人物评价。我们至今都很难在“君心难测”帝王独裁的政治博弈中,准确断定秦桧到底要为岳飞旷古历史悲剧负多大责任。让秦桧等人“跪”到岳飞坟墓前,显然是没有多少历史根据的粗暴简单之举。秦桧被“选中”成了历史上奸邪的典型人物,他的跪像遭受到唾弃,其实承载了人们对历史上无数“秦桧们”的愤怒。但是,让其在史书上留下骂名后再保持跪姿几百年,却表明了道德审判不仅会流于简单的义愤,更会造成历史人物形象的侮辱和伤害。人的名声可以由历史裁决,其形象的尊严却不应随意由后人处置,历史的正义同样不应通过任何形式的人格形象侮辱来实现,让秦桧“站起来”,他的罪恶与名声不会因此改变,但是,“直立着”接受一代又一代人的审判,是今天的我们应该给予历史人物的基本尊严和权利。 >>>遐想:岳飞可不可以跪下来?可以看到,目前凡是涉及到一些“铁板定钉”历史事件的艺术创作,由于千百年来,国人对这些事件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认知,为了避免引起非议,艺术家们往往只能一种方式,一个主题来表达。其实北宋覆灭南宋飘零那一段历史,曲折幽深,无论对于历史学家还是艺术家来说,都是极好的题材,可以作各种角度的挖掘。但自古以来,这方面的艺术创作思路却非常单一,由此带来文化的乏味令人难以忍受。

  事实上,关于岳飞和秦桧,历史学家也有些争论。而民间所认定的形象,恰是来自脸谱化了的小说、戏曲等艺术作品。从这个意义上说,当然可以有多元艺术塑造。

  岳飞有没有下过跪,在母亲面前,在皇帝面前?假如有艺术家认为英雄这一跪大有深意,或者据此产生了别的思考,要把他画成油画或者铸成雕塑,为何就不可以呢?从创作自由上说,你可以认为他弄出了一个失败作品,但不能骂他卖国贼。

  在你自己的作品中,你让秦桧跪着、站着或躺着,你让岳飞昂首、低眉或俯卧,都是应该被允许的;如果能给观众带来审美享受或激发人们思考,那就该得到赞赏。 >>>挑刺:赤裸、捆绑何来人权?作品的成功与否不是靠作者自己阐释出来的,尽管这一番极富“现代意识”的阐释确也能让不少人颔首称许。从照片上看,站着的秦桧夫妇是光着上身,双手被绑的,我实在看不出这样的“人权”又比492年前有什么进步――且不说让王氏赤裸上身是一种怎么样的粗俗野蛮,即使是对男性的秦桧,剥去其上衣,以“现代社会”的观点来看,也分明是一种侮辱;让他们就这样子站在栏杆内“示众”,也是不怎么人道的表现――这些,可都是现代文明的常识啊!

  为秦桧塑一个站像,相比于492年来秦桧夫妇的跪像,其实并没多出丝毫的“艺术含量”―秦桧夫妻的跪像无艺术含量可言,秦桧夫妇的站像也一样。>>>结语:一次观念的交锋今天人们吃的油条,又名油炸鬼;其实本来叫油炸桧,油炸秦桧夫妇者也。足见秦桧在人们思想里的位置。而金锋的作品引起如此之多的议论,以致众压之下不得不提前撤展,这当中悄然完成了一次观念的交锋。

  上面的“刺”挑的对,金锋所秉持的观念并未在作品中得到充分的表现。这是就作品的艺术水准而言。相对而言,作品传达的信息对人们观念的冲击则是异常充分的。两种文化只有遭遇在一起,才会有“文化震撼”。不然,各唱各的调,井水不犯河水,也就天下太平了。人们的观念也一样,如果人权和法制的观念涉及的总是现代人,久之就会麻木了。金锋的作品再有缺陷,他本人再缺乏勇气,人权是针对人的――不分古代人与现代人――这个观念还是传达的异常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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