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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人情再大,也不能亵渎法律的尊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6:23 人民网

  “在办案中,经常有一些当事人通过人情、拉关系来达到目的。面对这种情况,我觉得一个人不可能没有私情,但法不容情,即使交往再深、人情再大,也不能亵渎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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