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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搏斗”论调贻害无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0:00 红网

  一种看似振振有词、实际却很荒谬的论调不时地沉渣泛起:宣扬遇到户内外的抢劫偷窃时不要与匪盗搏斗,而是应任其摆布以保全性命。从东北某省前年发生客车上数十大男人遭车匪洗劫无一反抗,到去年北方某市一专门机构发布“不要同窃贼搏斗”通告以来,现在又有京城某小区的警情通报力倡“舍财保命”。诸如此类的“不搏斗”喧嚣所以不绝如缕,主要是少数专门机构、评家和媒体,基于劣变价值观和逻辑而形成的鼓噪起哄,他们竭力提倡百姓不要搏斗,而是由职业警察们去“搏斗”。此论之荒唐显而易见。

  首先,这种论调搞乱思想蛊惑人心,导致对“以正压邪”理念和“敢斗罪犯”凛然正气的公然悖逆,从根本上滑向谬误。其鲜明而长久的祸患首先是同“勇斗邪恶”的良性价值观南辕北辙。“不搏斗”论调的传播弥散,必将造成人们认识的误区及价值观错乱,造成正难压邪的恶果。如今人们已经是对冷血漠然的“见死不救”怨声载道,可竟然还有人在声嘶力竭地渲染什么“不搏斗”,这是多么地不可思议!毋庸置疑,一个现代的文明社会必须具有浓厚的居于主流地位的勇斗邪恶氛围。否则个个见了恶人就束手待擒任其宰割,遇到坏事便躲避惟恐不及,那么这个社会的良知和人性将堕落到何种地步?据《楚天都市报》载,武汉一女青年被歹徒刺杀13刀殒命,车上20余乘客无一援手。这便是某些人极力鼓吹的遇到犯罪分子“不搏斗”之恶果。况且敢斗罪犯并不必然地就是鲁莽蛮撞,审时度势智勇兼备同样是斗争。即使不强求百姓去斗罪犯,却也不能大肆鼓吹逆来顺受任人宰割的“不搏斗”!

  其次,明显助长各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致使犯罪率增加治安恶化。如果犯罪者能够“一路绿灯”轻而易举地得手,无须付出任何代价和成本自然就会愈发猖獗。而受害者的勇敢反击和抵抗,将增加歹徒犯罪的难度和风险,使之有所忌惮而受到震慑。实践证明,有的人敢于反抗因而就制服或赶跑了罪犯,有的甚至是“吓”跑罪犯,从而保全了自身的财产和生命。假如一见到罪犯就乖乖投降俯首贴耳任其摆布,除了损失财物等等之外可能照样性命难保。在一定情况下同罪犯放手一搏,也许还能拼出生天。更为重要的是,遭遇抢匪盗贼时的“不搏斗”并不能保证免受伤害。据《西安晚报》报道,渭南市开发区一女住户发现入院盗贼后害怕受到伤害,便哀求盗贼“只要不伤人,你要啥就拿啥”。结果那贼并不“领情”,强奸了女主人后又将其和孩子一起杀死,再卷走财物逃跑,案犯一年后才被抓获。

  另外,涣散淡化我们民族不甘压迫勇于反抗的优良传统。蕴蓄不畏强暴的浩然正气,富于反抗罪恶和外来侵略,是中华民族千百年间积淀起来的宝贵精神财富。然而有的“写手”和传媒却竭力喧哗“遇到犯罪分子不要搏斗”,真个是匪夷所思!倘若这个“不搏斗”逐渐演化为一种主流价值观并深植于国民意识之中,其后果将不堪设想亦令人不寒而栗。由于“不搏斗”谬论的浸洇和腐蚀,我们民族会退化得畏敌入虎胆小如鼠贪生怕死,成为一群任人砍斫的温顺羔羊。而且这一退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只是局限于百姓,将如同癌细胞扩散一样侵蚀警察和军队。如果没有勇气和血性,失去自尊与刚烈的一群乌合之众,谁还会看得起?那就真的是“尊严扫地”了。连几个犯罪分子都不敢与之斗争,又何谈抗衡更加凶残的外来入侵者?假如一旦遭逢外敌侵略,谁来保卫我们的国家和人民?敢于反抗的民族意识泯灭之后,要使之重建将难上加难,绝非旦夕可以奏效。当你懦弱畏葸,打掉牙齿往肚里吞,放弃捍卫尊严的反击手段时,即便很弱小的敌人也会来侵略你。

  警察当然要同各种罪犯进行斗争,但他们不可能“无处不在”,我们没有那么多的警察。在犯罪高发之今日,有广大人民群众以各种可能方式参与斗争尤有必要,可有效弥补警力不足。“不搏斗”论调的提出实在是荒谬和不智。即便不去宣扬“不搏斗”,人们也不会轻易去挥霍自己生命,实事已充分证明这一点。实际上绝大多数人在面对罪犯时,都是比较冷静而智勇兼施的。可是公然倡导“不搏斗”就大不一样了,这不仅是对含垢吞辱甘被奴役等负面价值观的强化,而且客观上对那些敢斗邪恶的见义勇为者也是严重打击和强力否定。对各种罪犯却是强烈的纵容与支持。由是观之,从对民族和历史负责出发,某些专门机构、评家和媒体别再浅薄无知地鼓噪荒谬的“不搏斗”了。

  (稿源:红网)

  (作者:姜文兆)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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