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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有毒保鲜膜的标本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0:00 东南早报

  □广东省南海市王加荣

  最近,在国内对公共安全事件已见怪不怪的麻木中,“PVC食品保鲜膜”激起了不小的震动,事至如今,才得到了较为明朗的回应。10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生产或进出口含有DEHA(己二酸二异辛酯)增塑剂的PVC食品保鲜膜。已生产和出售该类保鲜膜的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已出厂产品。(《第一财经日报》10月26日报道)

  “PVC食品保鲜膜”一事,已经演化成了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安全事件。首先从技术层面看,PVC保鲜膜究竟是否有害?据媒体报道说,PVC材料本身作为食品包装材料是安全的,但在加热状态下则可能存在危险。

  正因为如此,欧洲早在1992年就禁止使用PVC作为食品包装材料。日本也在2000年禁止使用PVC食品包装。既然如此,为什么PVC食品包装目前在中国市场上还大量使用呢?要探究这个答案,就揪出了问题:中国现行的国家卫生标准有一部分已经过时了。据了解,中国现行的国际卫生标准是1988年制定的。

  从表象到本质,问题看来越辩越明晰了,那就是我们的公共政策没有跟上步伐,没有及时调整。在一些发达国家因为潜在的安全隐患而纷纷停止使用PVC保鲜膜时,我们忽略了相关的信息,或者说我们还顾不上如此挑剔,因此我们的公共决策就表现出了差距。

  这算不算公共决策的失职?两年前的曾席卷国内的SARS疫情,已经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如果说我们过去没有意识到公共安全的重要,没有了解到以公共政策来实现公共管理的重要,那么我们现在应该意识到了,因为学费已经交过了。

  客观地说,由于国内的公共政策及公共服务都在逐渐完备之中,在一些过去没有遇到过的问题面前,出现一些失误是正常的,这是系统的失误。但必须清醒的是,我们接着就必须以较真的心态从系统上来解决问题,堵住漏洞,避免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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