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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穿马路坐上被告席 成为上海受到刑事指控第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1:30 杭州日报

  10多年来,径直从昌里路340弄后门出来,直接由北向南穿过成山路,不走灵岩路口的横道线,这已经成了上海市民孔祥生的一个习惯。但是,今年6月17日中午,多年养成的习惯却在一瞬间把他送上了被告席。前天,面对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交通肇事罪的指控,27岁的孔祥生追悔莫及。

  事故回放

  事发那天的12时30分左右,孔祥生从家里出来,准备和几个邻居一起到徐姓朋友家玩。他们在离灵岩路约100多米,没有横道线的地方,由北向南横穿成山路。当他走到马路的双黄线处时,60岁的林云生骑着两轮摩托,沿着成山路由东向西行使过来,和孔祥生撞在一起。相撞后,林云生倒向对面的机动车道,此时正好一辆重型卡车驶过,造成林云生头、胸部受伤,最后不治而亡。事后,公安机关认定孔祥生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林云生负次要责任。孔祥生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在前天的法庭上,公诉人指控孔祥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量刑

  担任孔祥生辩护人的是来自上海金桥律师事务所的易国勇和王伟波律师,是法院通过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的律师。法庭上,辩护人认为在整起交通事故中,被告人孔祥生和被害人林云生共同违反了交通法规,对于林云生的出现是孔祥生无法预见的。同时,林云生在见到行人后既没有避让,也没有采取制动措施,从几位证人的证词看,是林云生骑摩托撞向了孔祥生,而不是孔祥生撞了林云生。林云生本该行驶在车道的右侧,但在事发时他却出现在左侧的车道。综合分析来看,事故的发生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从孔祥生在事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辩护人建议法院在量刑时对孔祥生采取免予刑事处罚。

  悔之不及

  前天正好是孔祥生27周岁生日。法庭上,他内疚地就林云生的不幸死亡向林的家人表示深深的歉意。他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从来没有想过10多年来,自己和大家一起在做的这件事(乱穿马路)会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

  据悉,行人因乱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而受到刑事指控的,在上海市孔祥生为第一人。法院将对该案举行专家咨询,经合议后再作出判决。(吴蓉)(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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