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换、补大陆通行证业务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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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2:31 新闻晨报 |
□记者倪杰通讯员叶骏 晨报讯根据公安部授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本月25日起开通了为台湾居民换、补发5年有效来往大陆通行证业务。 台湾居民所持台胞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补发或者 换发:证件有效期不足半年的;签注页即将用完的;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需要补发或者换发的其他情形。台胞证因遗失、被盗等原因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补发的,还须提交刊登申明作废的报纸。台湾居民申请补发或者换发证件的同时,可申请办理居留签注。补发或者换发证件,材料齐全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咨询电话:2895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