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核准权将收归最高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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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3:11 北京晨报 |
我国法院将建立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统一司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 综合新华社消息 死刑复核程序改革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热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明确,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同时,纲要还首次提出建立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统一司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 法院启动新一轮全面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10月26日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二五改革纲要),针对当前我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系统部署2004年至2008年法院改革各项措施,启动人民法院新一轮的全面改革。 改革死刑案一二审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死刑的正确适用,我国刑诉法专门规定了死刑复核程序,要求所有死刑立即执行案件都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项法律规定没有落实到位,尚有部分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授权高级法院核准。 二五改革纲要提出,改革和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并制定死刑复核程序的司法解释。为了确保正确适用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同时还要对死刑案件的一、二审程序进行改革,纲要规定,改革和完善死刑案件的审判程序。 扩大审判公开的范围 人民法院还将与有关部门共同探索新的纠纷解决方式,促进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被作为程序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二五改革纲要提出,要“依法扩大审判公开的范围,增加法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案例指导制度将建立 我国法院将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以统一司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在二五改革纲要中,特别增加了“改革和完善审判指导制度和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一节,提出5项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制定死刑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量刑指导意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改革案件请示的做法,对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实行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报请上级法院审理的制度;规范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建立指导性案例的编选标准、编选程序、发布方式、指导规则等。 与大陆法系判例制相似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性案例在我国早已有之,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系统化、制度化。二五改革纲要第一次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特有的案例指导制度。“这里所说的案例指导制度不同于英美法系的‘遵循先例原则’,而与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判例制度相似。通过改革,我们要逐步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他表示。 延长资深法官退休年龄 二五改革纲要提出,改革和完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这一领域中将采取的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与有关部门协商推动建立适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任职制度,适当延长专业水平较高的资深法官的退休年龄;逐步推行上级人民法院法官主要从下级人民法院优秀法官中选任以及从其他优秀法律人才中选任的制度。 |